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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女支持、陪伴下,女方拜摆脱家暴困扰,重新开始美好生活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11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钟女士与杨先生于1986年登记结婚,在与杨先生结婚前,钟女士曾经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没有生育小孩,离婚后三年经人介绍与杨先生相识,在经历过一年左右的相处后,双方决定缔结婚姻关系。因为此前有过失败的婚姻经历,钟女士格外珍惜能跟杨先生牵走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缘分。1989年,夫妻二人的爱情结晶杨小某诞生,孩子出生后,杨先生的母亲张氏开始与杨先生夫妇共同居住,协助抚养照顾杨小某。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对于小孩的教育观念、两代人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距,家庭矛盾开始逐渐暴露,杨先生的母亲张氏对钟女士颇为不满。因企业改制,钟女士、杨先生先后下岗,下岗后钟女士开始寻求新的生计,杨先生则逐渐颓废,开始沉迷赌博。1995年,钟女士再次怀孕,孕期杨先生工作之余还是经常与牌友相约打牌,对钟女士关心甚少,一次,杨先生打牌至深夜,双方发生争吵,杨先生对钟女士大打出手,导致钟女士流产。钟女士提出离婚,杨先生表示自己是因为酒醉后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对钟女士承认错误,并在钟女士住院期间细心照顾,弥补自己的过失。考虑到杨小某还小,杨先生也确实是喝酒后,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对自己大打出手,加之杨先生事后悔改并对自己悉心照顾,钟女士选择隐忍,但双方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因此变好。此后,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争吵,杨先生对钟女士多次动手,但因“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束缚,杨女士并没有报警,事后也没有验伤。2015年初杨小某结婚,杨先生、钟女士与杨小某夫妇同住,钟女士原想着自己与杨先生现在年龄都大了,儿子也成家了,与杨先生这段婚姻虽千疮百孔,但为了维护家庭的完整,能将就过下去也是可以的。但事与愿违,2016年3月,杨先生与钟女士发生矛盾,再次对钟女士施暴,后杨小某夫妻搬去杨小某配偶父母家。在与杨小某深入交谈后,钟女士决定与杨先生离婚,杨小某对此表示支持,杨小某都非常清楚母亲这么多年为了自己、为了这个家庭的付出了多少,父亲的暴戾的性格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改变,现在自己已经成家,非常理解家庭氛围和谐、温暖的重要性,也深知父亲家暴对母亲的伤害多大。钟女士遂与杨先生协商离婚,杨先生明确表示坚决不同意,若钟女士坚持离婚,需要支付**万给自己作为补偿。协议离婚不成,在杨小某的支持和陪伴下,钟女士到律师咨询,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与杨先生解除婚姻。

办案小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时常会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但实施家庭暴力确实是极为伤害夫妻感情以及给被施暴者造成心理阴影,不利于双方和谐相处。当在婚姻中遭受家庭暴力,要勇于维护自身权益,积极报警并向有关部门求助,对家庭暴力零容忍,毕竟,家庭暴力只有没有和无数次的区别。本案中,钟女士长期遭受家暴,但因维权意识不够,所以没有维护自身权益,也没有保护好自己。夫妻双方能否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衡量依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产生矛盾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因此,若夫妻感情破裂但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诉讼期间也可以调解离婚,最好有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为结合案件事实具体分析,积极创造调解条件。

徐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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