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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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代为清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可行使追偿权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10-10 浏览量:0
【精选问答】离婚后,代为清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可行使追偿权:
最近很多朋友咨询,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如果今后被起诉,该怎么办?---首先,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对夫妻双方是由约束力的。其次,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离婚后,若另一方代为清偿了原本约定由一方全部承担的债务,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其追偿(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有权要求前夫/前妻,把自己已经还给债权人的钱,如数支付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