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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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申请赔偿金需要哪些证据
非原创(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24-09-13 浏览量:0
导读:
家庭暴力离婚申请赔偿金需要的证据是报警了的出警证明、现场视频或照片、知情人的证言等。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
家庭暴力受害者应收集、保存的证据有发生家庭暴力时当事人报警了的出警证明、实施家庭暴力的现场视频或照片、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知情人的证言等。一方有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重庆徐婕律师提醒您,家暴离婚可以请求赔偿的。且请求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无过错方可以在提出离婚时,请求配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次家暴法院可能会判离婚。家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如确有证据能证明一方就有实施家庭暴力的情节的,且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